1 / 5
附件 2
一、起草目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1 年 2 月发布了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规
定口服固体制剂的多种药学变更情形(如重大变更、中等变
更、部分微小变更及增加规格等)均需进行变更前后的溶出
曲线对比研究,变更前后溶出曲线不一致的微小变更和中等
变更,应按照重大变更进行申报。溶出曲线的对比研究结果
关系到变更分类的界定以及是否能够豁免生物等效性研究,
故对该指导原则中溶出曲线的研究条件进行解读,以更好的
指导企业进行变更研究以及统一监管要求。
二、起草过程
(一)起草前期调研论证情况
本问答在起草初期,调研了 ICH 、 EMA 、 FDA 、 WHO 及
国内相关的指导原则和文献,包括溶出度及溶出曲线研究的
指导原则、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指导原则、基于 BCS 分类豁免
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指导原则、变更相关的指导原则、国外监
管机构人员发表的文章。参考上述指导原则和文献,在充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