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一批)

包含:白茅根、半边莲、穿心莲、月季花、荆芥穗、苦地丁、漏芦、盐胡芦巴、胡芦巴、芦根、络石藤、拳参、皂角刺、天冬、土贝母、西洋参、南沙参(轮叶沙参)、白扁豆、豨莶草(豨莶)、沙苑子、盐沙苑子、浮萍、鸡冠花、独一味、红景天、罗汉果、大蓟、地榆、诃子(诃子)、艾叶、佩兰、木芙蓉叶、老鹳草(老鹳草)、山慈菇(独蒜兰)、盐巴戟天、川楝子、炒山楂(山里红)、赤芍(川赤芍)、鹅不食草、瓜蒌皮(栝楼)、红花、胡黄连、酒白芍、山药、麸山药、仙鹤草、酒续断、两面针、木棉花、太子参、盐泽泻(东方泽泻)、炒桃仁(山桃)、燀桃仁(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标准依据 文书页数:215页 更新时间:2022-06-30

应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应用岗位:中药配方颗粒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0.00
预览显示加载中
占位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