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原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
注销申请书(式样)
产品中文名称
原 行政许可 编号
原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名称
境内责任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等法规规定,我公司拟对上述已取得行政许可且行政许可有效期
尚未届满的原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进行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 ,
现申请备案完成后同步注销产品行政许可。
境内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文档为《关于进一步明确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原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附件。
文书类别:化妆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1页 更新时间:2022-06-08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原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法规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