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6.总局政府网站信息采集接口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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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7页 更新时间:2022-05-14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召回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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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附件 6 总局政府网站信息采集接口标准规范 一、基本情况 按照总局有关工作要求 , 各省级局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需要 在总局政府网站相应栏目及时发布 。 为简化信息报送流程 , 降低 报送工作量 , 有效缩短信息发布时间 , 总局政府网站通过数据接 口方式实现指定栏目信息的自动采集。如已抓取信息需要修改 , 或接口发生变化,请及时通知总局信息中心进行调整。 以下具体事宜请及时联系总局信息中心郭媛媛 ( 010-88330684 ) 二、信息采集工作过程 第一步 : 各省级局提供上报采集栏目地址 , 填写下表后发送 至 guoyy@cfda.gov.cn 。 采集栏目名称 医疗器械召回 -地方 单位名称 栏目名称 栏目地址 “采集栏目名称 ”是总局定义的目标采集栏目 , 不需填写 ; “单 位名称 ”请填写全称 , 如 :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栏目名 称 ”请填写省级局网站发布医疗器械召回信息的栏目名称 ; “栏目 地址 ”请填写省级局网站对应栏目列表接口地址,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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