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环节界定公示名单(更新至2022年5月6日)

根据天津市医改办、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印发的《天津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为体现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符合方案中“两票制”申报材料的药品生产、药品流通环节的企业进行公示(名单附后),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文书类别:药品/目录表格/其他 文书页数:64页 更新时间:2022-05-07

应用地区:天津市 应用岗位:药品生产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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