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延续申请表

1、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本指南申报资料项目顺序排列。每项资料加封页,封页上应注明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及该项资料名称、序号。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 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2、所附资料均需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内容应完整、清晰,不得涂改。图纸需标明面积及尺寸。3、除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外,申报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如企业尚无公章,法定代表人须逐页签字。4、申报资料中同一内容(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申报资料/核发/延续/换发申请 文书页数:2页 更新时间:2021-07-29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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