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法解读之五
【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法规解读之五
一、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
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
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
文件名称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法规解读之 五 发布者 国家 食品药品
管理总局
发布 时间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实施时间 2015 年 11 月 19 日 状态 √ 现行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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