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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 例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19 年版 )(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
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
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药
品费用范围参照本目录执行。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 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
备注等 内容的解释和说明 ,是 《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 其内容
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 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中成药部分、协议期内谈判
药品部分、中药饮片部分和医院制剂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
(二 ) 《 药品目录 》 共有西药和中成药 2934 个 , 其中 西药部
分 14 25 个 , 中成药部分 14 61 个 ( 含民族药 97 个 ) , 协议期内谈
判药品部分 48 个(含西药 43 个、中成药 5 个)。西药、中成药
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分甲乙类管理,西药甲类药品 398 个,中成
药甲类药品 242 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按照乙
类药品支付。
(三)中药饮片部分共有药品 1157 个,按照乙类药品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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