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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及时宣传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第一时间将《条例》精神传达到全市监管队伍及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
一是,由局分管负责人领学,药化处全体同志进行集体学习,围绕新旧条例的不同组织讨论,深刻领会新《条例》精神。
二是,召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动员会。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化妆品经营单位代表和医疗机构代表参加。"
三是,进一步落实化妆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各化妆品经营单位向辖区监管部门递交《化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主动承诺诚信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四是,联合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要点及监测报告的规范填报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化妆品安全风险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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