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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7号)有效期后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定,我局牵头修订完善了《关于印发〈福建省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6年9月30日到2026年10月14日。(7个工作日)
二、征求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三、征集方式
(一)通过本网站“意见征集”栏目直接在线提交。
(二)电子邮箱:fjsyyc@163.com
附件:1.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2.《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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