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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降低患重特大疾病参保人员就医负担,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降低患重特大疾病参保人员就医负担,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暨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6〕17号),我局拟对我省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进行调整,起草《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日期:9月28日至10月13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0月13日17时前,以电子扫描件形式反馈至省医疗保障局(反馈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影影
电 话:0371-69698097
邮 箱:yyc2023qyn@126.com
附件: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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