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之规定,河北铭玺堂药业有限公司和河北润康药业有限公司符合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法定条件和有关规定,依法准予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名单(共计2家).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8日
2026-10-12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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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