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市医疗保障局,全区各相关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各相关药品企业:
为持续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我区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以下统称“三进”)工作有序开展、落地见效,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的通知》(桂医保发〔2026〕11号)要求,现就我区集采药品“三进”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三进”机构申报
全区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统一按政策规定,直接纳入“三进”医疗机构管理。各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通过广西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向属地医保部门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1),完成“三进”机构资格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凭招采子系统用户账号(新用户详见附件2)→登录招采子系统→用户基础信息→基础设置→三进机构申报管理(详见附件3)。
二、“三进”药品申报
愿意为“三进”机构供应“三进”药品的集采药品中选企业,通过招采子系统提交供应保障承诺书(详见附件4)。具体申报流程如下:凭招采子系统用户账号(新用户详见附件2)→登录招采子系统-药品招标管理(新)→药品申报管理→三进药品信息申报(详见附件5)。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市医保局要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属地集采药品“三进”申报工作稳妥落地。
(二)加强服务指导。各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向属地医保部门咨询,各市医保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三)做好企业答疑。各相关药品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议,可及时向自治区价采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771-3300612 ,QQ群:1065275667。
附件:1.参加广西集采药品“三进”承诺书(机构版)
2.广西公共服务子系统单位网厅注册登录操作指引
3.“三进”机构申报操作指引(机构版)
4.广西集采药品“三进”供应保障承诺书(企业版)
5.“三进”药品申报操作指引(企业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