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的的情形,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我局决定注销广东济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顺德延年路分店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附件:依法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名单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法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名单
序号
证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有效期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CB7575284
2025年10月25日
广东济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顺德延年路分店
许可证已失效
2026年9月15日
2
粤DB7570698
2026年5月17日
佛山市顺德区天康堂药店
3
粤DB7570696
2026年5月10日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杏安堂泰健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