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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为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废止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kcjsyjj@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5号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编:210008,信封上请注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4日。
附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