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统一规范我市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报工作,依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我局编写了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报指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报指引
2026年8月12日
2026-08-14
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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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