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区医保局、区卫健委,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论证,现将规范疝、甲乳类和病理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情况通知如下:
一、规范现行疝、甲乳类和病理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废止现行价格项目251项,具体项目详见附件。所列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三、各单位要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本通知自2026年8月20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规范疝、甲乳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规范病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3.规范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4.废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5.疝、甲乳类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指南映射关系
6.病理类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指南映射关系
7.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指南映射关系
8.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可另收费物耗清单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2026年6月24日
附件:
附件1-8:规范疝甲乳、病理、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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