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非中选药品挂网事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4〕92号)要求,现将部分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目录调整结果予以公示。
一、药品范围
原省级联盟集中采购中选接续集采时未中选的药品(详见附件)。
二、调整要求
1.原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河南十四省联盟带量采购、自治区医疗机构联盟议价采购第三批中选,接续集采时未中选,不高于本品种现接续中选最低中选价格1.8倍的235个药品获得备选身份,拟以原中选价格将采购类别调整至阳光挂网,来源标识为“国家、省际联盟集采备选药品”,不纳入非中选药品监测。
2.原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河南十四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接续集采时未中选,高于本品种现接续中选最低中选价格1.8倍的274个药品,拟以原中选价格将采购类别调整至阳光挂网,来源标识为“国家、省际联盟集采到期未续约药品”。
3.原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且暂未完成接续的1个药品采购目录暂不调整。
4.公示期满、目录调整完成后,相关企业如需开展价格联动,可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商品管理-价格调整”模块,申请价格联动;不符合价格联动要求的,可进入“药品交易结算”模块,在“商品管理-暂停挂网”中,申请暂停挂网。
公示期:2026年8月10日至8月1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原省际联盟集采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目录调整”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
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
业务咨询:0951-5166082
附件:原省级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拟调整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7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