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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生育支持政策,提升产前(后)门诊基础检查保障水平,根据《关于完善自治区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新医保发〔2025〕4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门诊支付政策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
邮箱:xjybjyyfwc@163.com
附件:
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门诊支付政策的通知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15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