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本机关于2026年7月13日受理四川孜福堂药品有限公司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6年7月13日起对拟注销四川孜福堂药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四川孜福堂药品有限公司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川BA833000011;经营方式: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经营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南新大道2235号研发中心4楼;法定代表人:李林红;主要负责人:刘佳;经营范围: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不含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含冷藏)、中成药(含冷藏)、化学药(含冷藏)、血液制品(含冷藏)]。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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