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合肥题启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清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3日
附件
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清单
注销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注销原因
合肥题启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皖)-经营性-2024-0048
企业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