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药品经营企业暂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冀药监规〔2024〕1号)规定,河北铭盛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批发公司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暂停经营。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暂停企业名单.pdf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0日
2026-07-22
2026-07-14
2026-07-10
2026-07-09
2026-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