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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晋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晋城市城区医保局线索查实,晋城市妙仁大药房有限公司书院家园分店执业药师冯强、晋城市洪盛金诚药业有限公司执业药师潘彩霞不在岗执业,属于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撤销该2人《执业药师注册证》。
特此通告。
附件:拟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人员名单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
(主动公开)
附件
拟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执业药师注册单位 | 执业药师 注册证号 |
1 | 冯强 | 晋城市妙仁大药房有限公司书院家园分店 | 142226050157 |
2 | 潘彩霞 | 晋城市洪盛金诚药业有限公司 | 141225050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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