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大埔县泰和药店等2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大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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