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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山西临汾竹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古槐路药店 |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卫建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1024MA0K0H8P7R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洪市监处罚﹝2026﹞81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违法事实: | 2026年05月09日,我局执法人员邢丽明、王慧荣对山西临汾竹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古槐路药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药店执业药师李小梅不在岗没有挂牌告知,在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下,销售了处方药,分别为: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凝胶1盒(规格5g:0.1g*3支)、金钱草颗粒2盒(规格10g*12袋)、康复新液2盒(规格60ml*2瓶),现场能提供以上处方药的处方笺但处方笺未经执业药师审核签字。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洪城市监责改【2026】3-023号),责令该药店改正以上违法行为。2026年05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药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药店执业药师李小梅不在岗没有挂牌告知,在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下,销售了处方药,分别为:诺氟沙星胶囊片1盒(规格0.1g*20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1盒(规格5mg*30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1盒(规格5mg*28片)、阿莫西林胶囊(规格0.5g*12粒*3板)、枸橼酸西地那非片(0.1g*1片),现场能提供以上处方药的处方笺但处方笺未经执业药师审核签字。当事人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
| 处罚内容: | 罚款500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6/16 |
| 处罚机关: |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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