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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砀山县唐寨分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321MAEW7W9K8K |
| 法定代表人 |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砀市监处罚﹝2026﹞0252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6-17 |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过期失效的医用棉签17包。2.没收违法所得160元。3.两项并处罚款7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7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1875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徽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砀山县唐寨分店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保留不少于五年。 |
| 违法事实 | 安徽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砀山县唐寨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93144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年10月23日,有效期至:2027年10月,批号:KC2H51122,数量32盒,货值金额160元]。 安徽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砀山县唐寨分店销售过期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赣药监械生产许20180223号,注册人名称:南昌市朝阳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04月22日,有效期至:2026年04月21日,批号:0141批号24042,货值27.5元。 |
| 处罚依据 |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 |
| 处罚机关 |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1321098773326H |
| 数据来源单位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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