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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我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整体工作部署,2026年5月8日,我局发布了《关于公示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中选药品资质审核结果的通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和反馈,现将我区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药品资质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资质审核结果表(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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