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督管理,我局结合新颁布实施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要求及监管实践,修订形成《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5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
邮 箱:zhucechu001@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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