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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各相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现将申投诉后部分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公示,已挂网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即日起取消挂网。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8日-5月6日。
如有异议,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上申(投)诉。通过“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过评药品挂网-企业申投诉”选择【过评药品挂网(2026年2月份)-部分申投诉结果】,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6年4月28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