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科美诗化妆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企业恢复生产的申请》已收悉。根据远程检查、缺陷整改确认和风险综合评估结果,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恢复生产。
你公司要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履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26-04-13
2026-04-10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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