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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宝清县博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宝清东关分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523MA195CA008 |
法定代表人 | 王雪红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宝市监处罚〔2026〕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 |
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如实承认2025年9月15日销售给投诉人立普妥 阿托伐他汀钙片10盒、络活喜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10盒、安达唐 达格列净6盒,共计收款1470.00元。上述药品均为当事人2025年9月初自上门推销的业务员手中购进(立普妥 阿托伐他汀钙片购进价格38.00元/盒,销售价格45.00元/盒;络活喜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购进价格20.00元/盒,销售价格30.00元/盒;安达唐6盒,购进价格100.00元/盒,销售价格120.00元/盒)当事人通过微信联系业务员无其他联系方式,案发时微信好友已删除,无法提供交易记录、公司资质、随货同行单。 此外调查中,当事人主动供述并上交执法人员尚未掌握的自同一业务员采购尚未销售的立普妥 阿托伐他汀钙片5盒,络活喜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盒,执法人员已依法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至执法人员调查终结时,无消费者因服用当事人销售涉案药品产生的身体不良反应的反馈。 经询问当事人及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当事人曾因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受过行政处罚。 经计算,当事人涉案药品货值金额共1845.00元,违法所得共计1470.00元。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 / 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内容 | 1、没收涉案药品:络活喜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盒、立普妥阿托伐他汀钙片5盒; 2、没收违法所得:1470.00元(壹仟肆佰柒拾元整); 3、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贰万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184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1-13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01 |
公示截止期 | 2029-01-13 |
处罚机关 |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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