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医保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按照《南昌市氯化钠等注射液市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延长南昌市氯化钠等注射液市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至2026年12月31日。延续采购周期内中选产品医保支付标准、结算方式等政策不变,医疗机构报量、原中选企业确认等工作另行通知。
氯化钠等注射液市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12月31日
2026-04-03
2026-03-31
2026-03-24
2026-03-19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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