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当事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和法律依据
做出处罚的行政
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新药监药处罚
〔2025〕27号
新疆爱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张丽丽
生产销售
劣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产品;罚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2026-03-18
2026-03-16
2026-03-12
2026-02-26
202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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