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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经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晋城市城区吉冉医药店(个人独资)执业药师刘斌强、晋城市同益康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执业药师原海军、晋城市鸿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执业药师刘艳玲存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行为。
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撤销刘斌强、原海军、刘艳玲3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特此通告
附件:拟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人员名单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1日
(主动公开)
附件
拟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执业药师注册单位 | 执业药师 注册证号 |
1 | 刘斌强 | 晋城市城区吉冉医药店(个人独资) | 141224050222 |
2 | 原海军 | 晋城市同益康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142225050178 |
3 | 刘艳玲 | 晋城市鸿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141221050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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