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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富祥(大连)制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辽药监(稽二)罚〔2025〕2号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富祥(大连)制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1272885042XY |
法定代表人 | 宋文文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药品生产控制记录和数据不真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对当事人罚款、对当事人相关责任人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
处罚结果 | 1.对当事人罚款25万元;2.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宋文文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15912.70元,并处所获收入10%罚款1591.27元,罚没款合计17503.97元;3.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发生期间的生产负责人牟丽丽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6034.94元,并处所获收入10%罚款603.49元,罚没款合计6638.43元。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5年5月27日履行完毕。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5-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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