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你单位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沪药监械生产许20121878号,生产范围:II类17-16口腔义齿制作材料#)和产品名称分别为定制式固定义齿、定制式活动义齿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编号:沪械注准20212170453、20212170458)。 2023年1月至2月,你单位生产“纯钛支架切割桥”1个、“支架桥”1个、“复合基台”2个,后全部销售并使用完毕。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2022年第三次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结果汇总》、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8月31日修订颁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结合你单位的陈述和产品实际用途,上述“纯钛支架切割桥”、“支架桥”和“复合基台”为第三类医疗器械。你单位在生产销售上述产品时,未取得第三类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上述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为人民币4940元,你单位违法所得为人民币4371.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