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自2021年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发布实施以来,省药监局陆续收到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经审核,现发布《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勘误表(第3批)》,对芡实等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相关内容进行勘误(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反馈在标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联系人:蒲婧哲;联系电话:0551-63358119;电子邮箱:pujingzhe@163.com。
特此通告。
附件: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勘误表(第3批).docx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芡实配方颗粒等品种标准勘误表(第三批)
序号 | 标准名称 | 原标准序号 | 勘误后标准序号 |
1 | 芡实配方颗粒 | AH-YBZ-20212406 | AH-YBZ-2021406 |
2 | 牡蛎(近江牡蛎)配方颗粒 | AH-YBZ-202121407 | AH-YBZ-2021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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