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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宾县济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济仁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25MA1BXCRDXU |
| 法定代表人 | 袁少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宾县市监处罚〔2024〕1006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保留不少于五年的行为 |
| 违法事实 | 2024年10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鞠文鑫、王翠珍对位于宾县宾州镇西大街38号宾县济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济仁店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店处方审核员王永斌不在岗见9月30日电子处方销售盐酸氟桂利嗪胶囊1盒,未见处方药销售记录。我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 2024年11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鞠文鑫、黄妍玮对该店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处方审核员王永斌不在岗,见11月5日处方药销售记录表销售黄葵胶囊。宾县济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济仁店的行为涉嫌违反《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处罚依据 |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七十二条 / 第三项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要求的。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无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无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2-05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7-12-05 |
| 处罚机关 | 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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