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广东省广州市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4〕616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3.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2023年12月20日上午,太和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职权前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21号的浩美医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工人在生产车间生产产品“季存熙GICXESN保湿补水手膜”(批号:20231203A1、限用日期:2026120203、生产企业:广州美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发现上述产品214箱(每箱400包)共85600包、半成品4000片、包材12000个。该公司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成品、半成品及包材进行扣押。经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广州美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授权或委托生产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21号擅自在“季存熙GICXESN保湿补水手膜”包装上标示“生产企业:广州美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六路18号1栋一、二、三、四楼和厂房B1栋三楼,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70099”等信息,至2023年12月20日被我局查获时止,共生产了化妆品“季存熙GICXESN保湿补水手膜”成品85600包,现场还存有半成品4000片、包材12000个,现场未发现销售单据。当事人生产的上述产品外包装显示的厂名厂址许可证信息为广州美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生产地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与实际生产厂家不一致。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成本核算表显示,季存熙GICXESN保湿补水手膜成品成本价为0.122元/包,货值为10443.2元。由于涉案产品未销售,因此无违法所得。 |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 |||||
处罚内容: | 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虚假的化妆品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假冒他人厂名厂址许可证号生产化妆品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季存熙GICXESN保湿补水手膜”85600包、半成品4000片、包材12000个。二、罚款人民币320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浩美医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1050765324688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陈国选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4-10 | |||||
公示截止期: | 2027-4-10 |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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