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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 | 杭州金花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临平市监处罚﹝2024﹞158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4-7 |
处罚内容 | 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25 |
没收违法所得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金花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说明书、标签不符合备案信息的医疗器械案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
违法事实 | 主要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处罚款220000元。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处罚款30000元。以上共计250000元,上缴国库。 |
处罚机关 |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113MB1K82229E |
数据来源单位 | 省市场监管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000MB19062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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