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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花市监处罚〔2024〕268号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8.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162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关于线索移送调查情况的复函》(NO20232278)显示:“恭喜染发膏”(棕色,批号:2023/3/16,限用日期:2026-03-15,包装规格:200mL,标称生产商:广州市恭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标称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40385)非广州市恭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同时,“恭喜染发膏”(棕色)的国妆特字G20140385已于2021年3月16日变更名称为“巨尚染发膏(棕色)”,且该特证已于2022年6月24日到期。故上述涉案批次化妆品为未经注册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当事人委托郑某运营网店柚惑旗舰店,郑某向上门推销的个人购买了6盒上述涉案批次“恭喜染发膏”(棕色,批号:2023/3/16,限用日期:2026-03-15,包装规格:200mL),并在柚惑旗舰店上销售。截至本案调查终结,上述6盒涉案批次化妆品已全部售出,当事人合计取得货款162元。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涉案批次产品的合法进货记录及退货退款记录。综上所述,当事人销售涉案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货值合计162元,违法所得合计162元。 | |||||
处罚依据: | 罚则依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或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二)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三)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原料生产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给予当事人从轻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162元;三、处罚款合计82000元。(二、三项罚没款合计82162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恭喜化妆品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111550560133J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戴彩辉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3-14 | |||||
公示截止期: | 2027-3-14 |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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