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黑龙江省
宝清县宝丰医药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予以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黑药监处罚﹝2023﹞四处006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9-28 |
处罚内容 | 处二十三万元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23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违法行为 |
违法事实 | 2023年9月4日稽查四处工作人员对宝清县宝丰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楼阴凉库房内温度21摄氏度,经查询温湿度系统温度长期超温且声光报警关闭;地下阴凉库房内湿度为85%,经查询温湿度系统相对湿度长期超标;质量负责人刘坤、储运部长李春山、出库复核员高林长期均未在岗;中药材库和利民街43号库墙面渗水掉皮,有发霉现象;发现2023年9月2日由宝清县宝丰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给宝清县车红梅养鸡场董春斌个人10盒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Ⅱ)的等行为。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鉴于当事人在2023年6月8日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经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逾期没有改正完毕,应对当事人作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机关 |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000MB1953508R |
数据来源 |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000MB1953508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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