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浙江省台州市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25日从供货商上海粉蝶化妆品有限公司处购入一批化妆品放置在经营场所销售货架上对外销售,具体为:①海蓝之谜沁润修护精粹水24瓶,进价63元/瓶,售价102元/瓶;②馥蕾诗红茶塑颜紧致睡眠面膜6支,进价39元/支,售价65元/支;③肌肤之钥光采赋活精华水10瓶,进价33元/瓶,售价58元/瓶;④资生堂悦薇珀翡紧颜亮肤水18瓶,进价88元/瓶,售价130元/瓶;⑤SK-II赋能焕采精华霜12瓶,进价72元/瓶,售价120元/瓶;⑥SK-II赋能焕采眼霜24瓶,进价39元/瓶,售价65元/瓶。其中①海蓝之谜沁润修护精粹水销售了17瓶;④资生堂悦薇珀翡紧颜亮肤水销售了16瓶;⑤SK-II赋能焕采精华霜销售了3瓶;⑥SK-II赋能焕采眼霜销售了12瓶,其余尚未售出被本局查获。当事人购入上述化妆品时未向供货商索取检验检疫相关证明以及进口报关手续。该批次化妆品具体信息如下:①海蓝之谜沁润修护精粹水,原产国比利时,货号407X41,净含量15ml,备案文号:国妆网备进字(沪)2021502963,限期使用日期20250101,批号B12;②馥蕾诗红茶塑颜紧致睡眠面膜,净含量15ml,备案文号:国妆网备进字(沪)2021502374,限期使用日期202503,批号DM2C03;③肌肤之钥光采赋活精华水,净含量30ml,备案文号:国妆网备进字(沪)2019000525,限期使用日期2025.03,批号2076N;④资生堂悦薇珀翡紧颜亮肤水,净含量75ml,备案文号:国妆特进字J20140876,限期使用日期2024.12,批号1355PK;⑤SK-II赋能焕采精华霜,净含量15g,备案文号: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0934,限期使用日期202506,批号2154211800;⑥SK-II赋能焕采眼霜,净含量2.5g,备案文号: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0919,批号2147211801。当事人于2023年9月6日提供了一部分资料,其中包括①海蓝之谜沁润修护精粹水、②馥蕾诗红茶塑颜紧致睡眠面膜、⑤SK-II赋能焕采精华霜、⑥SK-II赋能焕采眼霜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及进货单。另外③肌肤之钥光采赋活精华水和④资生堂悦薇珀翡紧颜亮肤水不能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化妆品,共计货值8758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立即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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