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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10-8) | |
序号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梁平市监处字(2023)158号 |
案件名称 |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牛头村万河分室(医疗机构)使用劣药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牛头村万河分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号 | PDY90792250015512D6001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肖军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3年6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牛头村3组的当事人执业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在当事人问诊台背后的药柜和治疗室玻璃药柜中待使用的“西地碘含片”、“青霉素V钾片”、“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聚肌胞注射液”均超过有效期。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对上述涉案的“西地碘含片”2盒、“青霉素V钾片”、1盒“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1盒、“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7盒、“聚肌胞注射液”1盒依法扣押。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 2023/10/8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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