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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丰市监处罚〔2023〕853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世人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6MA01PBCN98 |
工商注册号 | 110106028226367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宋明浩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违法事实 | 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16日,当事人购进外包装显示嘉瀛染发膏31批次242盒,已售出5盒5批次,未售出陈列在售卖货架上26批次237盒。 当事人2023年6月8日销售特殊化妆品染发膏5盒共5批次,经协查,非外包装显示的注册人和生产厂家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当事人不能提供该5盒共5批次特殊化妆品染发膏的注册证,属于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分别为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 G20120701的嘉瀛染发膏2盒,其中一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9/25, 批号0/45,另一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9/25,批号6/43,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200057的嘉瀛染发膏1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1/22,批号7/43,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0608的嘉瀛染发膏2盒,其中一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9/25,批号7/33,另一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1/22,批号6/3,当事人取得销售收入25元,违法所得25元,货值金额25元。 当事人经营15个批次195盒特殊化妆品染发膏,经协查,非外包装显示的注册人和生产厂家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当事人不能提供特殊化妆品染发膏的注册证,属于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分别为: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1260,批号H6/31的嘉瀛染发膏28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2/23,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1260,批号H7/57的嘉瀛染发膏37盒,限期使用日期2024/04/17,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1260,批号H5/71的嘉瀛染发膏27盒,限期使用日期2024/03/28,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1260,批号C6/31的嘉瀛染发膏9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1/22,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1260,批号5/75的嘉瀛染发膏15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9/25,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1260,批号5/75的嘉瀛染发膏1盒,限期使用日期2026/01/21,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1260,批号6/2的嘉瀛染发膏1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1/22,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G20121260,批号C5/07的嘉瀛染发膏17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1/22,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1260,批号5/4的嘉瀛染发膏1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9/25,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0701,批号6/45的嘉瀛染发膏11盒,限期使用日期2026/01/21,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0701,批号0/43的嘉瀛染发膏24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1/22,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0701,批号6/43的嘉瀛染发膏6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1/22,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0608,批号7/33的嘉瀛染发膏9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9/25,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0608,批号7/3的嘉瀛染发膏8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9/25,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0608,批号6/3的嘉瀛染发膏1盒,限期使用日期2025/01/22。未售出,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975元。 当事人经营1个批次1盒特殊化妆品染发膏,经协查,非外包装显示的注册人和生产厂家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当事人不能提供特殊化妆品染发膏的注册证,属于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且已超过使用期限,为印有特殊化妆品且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0701,批号7/43的嘉瀛染发膏1盒,限期使用日期2020/04/07。未售出,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5元。 当事人经营10个批次41盒特殊化妆品染发膏已超过使用期限,分别为: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1250,批号5/64的嘉瀛染发膏10盒,限期使用日期2022/03/13,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1260,批号H6/31的嘉瀛染发膏1盒,限期使用日期2022/01/22,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1260,批号H7/57的嘉瀛染发膏1盒,限期使用日期2022/03/03,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1260,批号H5/71的嘉瀛染发膏1盒,限期使用日期2022/02/16,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1260,批号7/76的嘉瀛染发膏10盒,限期使用日期2022/10/28,印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国妆特字G20120701,批号5/45的嘉瀛染发膏 |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五十九条第(二)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六十条第(五)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罚款:9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元;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0.9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121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7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4-2-7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3-11-7 | |
备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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