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行政处罚信息 | |||
详情摘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浦处〔2023〕152023001774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单位 | 名称 | 上海东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10115MA1HB5YY2N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阮俊金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094341万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15 |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机构代码:3371143473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市监浦处〔2023〕152023001774号
银行输入码:1523001774
当事人:上海东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B5YY2N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仁庆路233号1幢
法定代表人:阮俊金
经查,当事人于浦东新区仁庆路233号1幢从事电动牙刷、射频美眼仪、射频美容仪等产品销售的经营活动,并通过天猫网(www.tmall.com)Doyull旗舰店进行网络销售。自2022年10月20日起,当事人通过上述网店销售射频美容仪、射频美眼仪并通过产品网页发布广告对射频美容仪及射频美眼仪的性能进行宣传。其中射频美容仪页面广告内容分别为:“……促进胶原蛋白再生,减少细纹增加皮肤弹性,能有效的恢复肌肤活力”、“升级射频技术多层次激活胶原1Mz射频科技,支撑弹力胶原网,有效减少皱纹”、“升级电流频率,深入渗透肌肉层,有效的刺激肌肉收缩运动,提拉水肿肌肤,上扬脸部轮廓”、“红光达到真皮层,刺激萎缩的细胞重新生长,使凹陷皮肤恢复活力,抚平细纹蓝光可净肤抗痘,修复敏感,平衡油脂”;射频美眼仪页面广告内容分别为:“射频波穿透表皮基底黑色素细胞屏障,深入刺激真皮层细胞生长”、“支撑弹力胶原网,减少眼部皱纹”、“促进胶原蛋白再生,增强肌肤弹性有效淡化眼部细纹”、“高配震动舒缓肌肤疲劳,促进血液循环,改善黑眼圈促进眼霜吸收,增加肌肤弹性,恢复活力”。
另查明:当事人于京东网(www.jd.com)开设Doyull旗舰店销售射频美容仪并通过产品网页发布广告对射频美容仪的性能进行宣传,广告内容分别为:“抗皱淡纹淡斑抗痘提拉紧致导入净透”、“1Mz射频科技,支撑弹力胶原网,有效减少皱纹”、“红光到达真皮层,刺激萎缩细胞重新生长,使凹陷皮肤恢复活力蓝光可净肤抗痘,修复敏感,平衡油脂”。
上述广告内容系当事人根据其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加工编辑,当事人并未对涉案射频美容仪和射频美眼仪进行性能测试,无法证明上述产品具有其广告宣传的性能。
又查明:当事人涉案射频美容仪及射频美眼仪均未售出。上述涉案网页由当事人委托上海丰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制作费用为943.40元,共制作9个页面,其中涉案违法广告页面3个,因此涉案违法广告制作费用为314.47元。案发后,当事人已将其天猫网及京东网Doyull网店关闭。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当事人涉案产品照片打印件,授权委托人询问笔录,当事人天猫网及京东网Doyull旗舰店销售记录打印件,当事人网页制作费用发票复印件,浦软翔鹰网页留证系统当事人涉案网页打印件,当事人网店搜索结果截图打印件,举报材料打印件等。
本局于2023年9月6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沪市监浦〔2023〕152023001774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我局视为其放弃权利。
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所指的虚假广告行为。
由于案发后,当事人主动关闭涉案网店减轻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综合考量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决定作出从轻处罚如下:
一、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二、罚款943.41元。
现要求当事人: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玖佰肆拾叁元肆角壹分(大写)元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在天猫网和京东网上公开发布更正声明,持续时间264天,版面面积不小于涉案违法广告版面面积。留存刊发播放公开更正声明的书面或视频资料,并提交给本局,证明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的处罚已履行完毕。
如当事人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9月15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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