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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 |||
详情摘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3〕1540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当事人 | 名称 | 广州市阿西娜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111000858224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廖翠琴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
行政处罚内容 | 内容详情请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09月27日 |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罚〔2023〕1540号
当事人:广州市阿西娜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353525224B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南岭岗埔大道3号B栋四楼
经查明,当事人生产半成品134公斤出货给惠州市宝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宝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灌装生产“安·罗拉冰爽防晒喷雾SPF50 PA++++”(批号:BZ230301)6036盒;生产“安·罗拉冰爽防晒喷雾SPF50 PA++++”(批号:BZ230315D)共586盒,当事人留样“安·罗拉冰爽防晒喷雾SPF50 PA++++”(批号:BZ230301)5盒,留样“安·罗拉冰爽防晒喷雾SPF50 PA++++”(批号:BZ230315D)6盒,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进行了销毁。惠州市宝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留样和尾货“安·罗拉冰爽防晒喷雾SPF50 PA++++”(批号:BZ230301)共23盒已被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当事人销售“安·罗拉冰爽防晒喷雾SPF50 PA++++”(批号:BZ230301)产品6000盒,每盒价格为2.6元,获得销售收入15600元;销售“安·罗拉冰爽防晒喷雾SPF50 PA++++”(批号:BZ230301)产品8盒,每盒价格为2.6元,获得销售收入20.8元;销售“安·罗拉冰爽防晒喷雾SPF50 PA++++”(批号:BZ230315D)产品580盒,每盒价格为2.6元,获得销售收入1508元。当事人的货值为17217.2元,获得销售收入17128.8元。当事人在自己公司的车间生产“安·罗拉清透隔离防晒乳SPF50 PA+++”(批号:CIB1044a)产品,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生产企业:澳亚生物医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210222”等信息,共生产了500盒。其中,当事人留样6盒,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进行了销毁,销售494盒,每盒的销售价格为3.6元,获得销售收入1778.4元。当事人的货值为1800元,获得销售收入1778.4元。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化妆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一、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7128.8元;二、处罚款163564.2元。
当事人生产未取得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1778.4元;二、对当事人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行为罚款80001.6元。
上述罚没款共计262473元。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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