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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沈阳卓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和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辽药监(稽一)罚〔2023〕16号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沈阳卓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13MABUK6KJ25 |
法定代表人 | 张志鹏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和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没收违法生产的医疗器械和违法所得;罚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
处罚结果 | 没收义齿半成品6颗;没收违法所得97785元;罚款146677.5元。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待履行;履行期限为2023年9月20日。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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