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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五师市监处罚2022〔103〕 |
案件名称 | 双河市济康药品有限公司哄抬物价案 |
当事人 | 双河市济康药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91659007MA78CNQY97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利用其他手段哄抬物价,推动洁普乐牌消毒酒精、康致捷牌消毒片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
行政处罚的内容 |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12.5元;2、处人民币1562.5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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