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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山东路市一高商品房530号的创尚优品货架上有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2023年4月26日,依法予以立案。
经查,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涉案产品22个品种170盒/瓶化妆品;
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根据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行政处罚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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